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遭遇恶意欠薪如何向劳动监察部门投诉

遭遇恶意欠薪,可通过以下方式向劳动监察部门投诉:

确定投诉地点:向用工所在地(工资拖欠发生地)的劳动保障监察总队(支队、大队)投诉。可通过当地政府官方网站查询具体地址,或拨打当地政务服务热线 12345 咨询。

准备投诉材料:携带本人身份证,准备好能证明劳动关系和欠薪事实的材料,如劳动合同、工资条、银行工资流水、工作证、考勤记录、工资结算单、工资欠条、单位承诺支付工资的聊天记录等。此外,还需填写举报投诉申请书,详细说明工资拖欠原因、拖欠时间、拖欠人数、拖欠金额等情况。

选择投诉方式:

电话投诉:可拨打当地劳动监察部门的投诉举报电话,也可拨打人力资源社会保障系统全国统一咨询服务专用号码 12333,按照语音提示操作或直接联系人工服务进行投诉,告知工作人员相关情况。

网络投诉:许多地区的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官网设有劳动监察举报投诉平台,可登录当地人社局官网,找到相应平台,按提示填写投诉信息并上传证据材料。

信件投诉:将准备好的投诉材料邮寄至当地劳动监察部门,邮寄地址可通过当地人社局官网查询,在信封上注明 “劳动监察投诉” 字样。

窗口投诉:直接前往当地劳动监察部门的举报投诉窗口,向工作人员当面说明情况并提交材料,需注意遵守窗口工作时间和相关规定。

投诉后,应保持电话畅通,积极配合劳动监察部门的调查工作,以便及时解决欠薪问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