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诉的合并

发布时间: 2025-07-06

法院将两个或两个以上彼此之间有牵连的诉合并到一个诉讼程序中审理和裁判。其目的在于提高诉讼效率,防止在相互关联的问题上作出相互矛盾的裁判。具体如下:合并条件:诉具有关联性:彼此独立的几个诉在主体或客体上具有关联性。如多个被告基于同一侵权行为对同一原告造成损害,或同一原告基于同一合同关系向同一被告提出多个不同的履行请求等。法院有管辖权:受理案件的法院至少对数个被合并之诉中的一个拥有管辖权。诉讼程序同一

民事诉讼中的回避制度

发布时间: 2025-07-06

在民事诉讼中,审判人员以及其他可能影响案件公正审理的有关人员,在遇有法律规定的回避情形时,不得参与案件的审理,已经参与的要退出该案诉讼程序的制度。具体内容如下:回避主体范围:包括审判人员(含人民法院院长、副院长、审判委员会委员、庭长、副庭长、审判员、助理审判员和人民陪审员)、书记员、执行员、翻译人员、鉴定人和勘验人。回避情形:关系回避:是本案当事人或者当事人近亲属的;本人或者其近亲属与本案有利害关

民诉执行前保全

发布时间: 2025-07-07

民事执行前保全是指法律文书生效后,进入执行程序前,债权人因对方当事人转移财产等紧急情况,为避免将来生效法律文书无法执行或难以执行,向执行法院申请采取的保全措施。相关内容如下:适用条件:法律文书已生效:这是执行前保全的前提,只有法律文书生效后,才可能进入执行程序,也才存在执行前保全的必要。存在紧急情况:如债务人有转移、隐匿、毁损财产等行为,可能导致债权人无法实现债权。债权人申请:执行前保全需由债权人

民诉调解无独立请求权的第三人

发布时间: 2025-07-07

无独立请求权的第三人是指对当事人双方争议的诉讼标的虽然没有独立请求权,但案件的处理结果与其有法律上的利害关系,可以申请参加诉讼或者由人民法院通知其参加诉讼的人。在民事诉讼调解中,无独立请求权的第三人主要涉及以下内容:诉讼地位:无独立请求权第三人实际上有两种类型。一种是 “辅助型第三人”,其未向原告和被告提出独立的诉讼请求,而是辅助本诉的一方当事人对抗另一方当事人,不是诉讼当事人,不具有与当事人相同

民事诉讼公开审判制度

发布时间: 2025-07-06

公开审判制度是民事诉讼的一项重要原则,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十条规定,人民法院审理民事案件,依照法律规定实行公开审判制度。具体内容如下:公开的内容:审理过程公开:人民法院审理民事案件的过程,包括法庭调查、法庭辩论等环节,允许群众旁听,允许新闻记者采访报道。但合议庭评议案件是秘密进行的,不属于公开范围。审判结果公开:人民法院对民事案件作出的判决、裁定,应当公开宣告。无论是公开审理的案件还

反诉

发布时间: 2025-07-06

反诉是指在一个已经开始的民事诉讼(诉讼法上称为本诉)程序中,本诉的被告以本诉原告为被告,向受诉法院提出的与本诉有牵连的独立的反请求。以下是详细介绍:目的:通过反诉与本诉合并审理,减少当事人讼累,降低诉讼成本,便于判决的执行。同时,反诉的目的在于抵消、动摇或吞并原诉,以维护被告自身的合法权益。构成要件:主体特定:反诉只能由本诉的被告向本诉的原告提起。管辖特定:反诉只能向受理本诉的法院提起,且不能属于

民诉专属管辖

发布时间: 2025-07-06

根据《民事诉讼法》第三十四条规定,民事诉讼中的专属管辖是指法律规定某些类型的案件只能由特定的法院管辖,其他法院无管辖权,当事人也不得以协议改变法律确定的管辖,具有强制性和排他性。具体如下:因不动产纠纷提起的诉讼:由不动产所在地人民法院管辖。例如,因房屋买卖合同纠纷、房屋租赁合同纠纷等涉及不动产权利确认、分割、相邻关系等引起的诉讼,均应由不动产所在地法院管辖。因港口作业中发生纠纷提起的诉讼:由港口所

民诉管辖权恒定原则

发布时间: 2025-07-06

民事诉讼管辖权恒定原则是指确定案件管辖权以起诉时为准,起诉时对案件享有管辖权的人民法院,不因确定管辖的事实在诉讼过程中发生变化而影响其管辖权。该原则主要体现在级别管辖和地域管辖两个方面。相关法律规定主要集中在《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的解释》中。具体内容如下:级别管辖恒定:级别管辖按照起诉时的标的额确定后,不因为诉讼过程中的标的额的增加或减少而变动,但当事人故意规避有关级别管辖等规定的

多元化纠纷解决机制

发布时间: 2025-07-06

由多种纠纷解决方式构成,相互协调、相互补充,共同解决社会矛盾纠纷的机制体系,旨在为当事人提供多种可选的纠纷解决途径,以更高效、灵活地化解矛盾,维护社会稳定。以下是详细介绍:主要内容:和解:当事人双方自行协商,就争议事项达成一致解决方案,是最基本、最常见的纠纷解决方式,具有自主性、灵活性等特点。调解:由中立的第三方介入,促使当事人协商解决纠纷,包括人民调解、行政调解、商事调解、行业调解等。例如,社区

民事诉讼法定代理人

发布时间: 2025-07-06

民事诉讼法定代理人是指根据法律规定,代理无诉讼行为能力的当事人进行诉讼,直接行使诉讼代理权的人。以下是详细介绍:代理对象:法定诉讼代理人的被代理人,只限于无民事行为能力的人或限制民事行为能力的人,如未成年人、精神病人等。代理人范围:根据《民法通则》相关规定,未成年人的父母是其监护人,若父母双亡或无监护能力,监护人可以是祖父母、外祖父母、兄、姐,或关系密切且经未成年人父母所在单位或住所地居委会、村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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