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非全日制用工概念

发布时间: 2025-07-02

根据《劳动合同法》规定,非全日制用工是指以小时计酬为主,劳动者在同一用人单位一般平均每日工作时间不超过四小时,每周工作时间累计不超过二十四小时的用工形式。非全日制用工是灵活就业的一种重要形式。其具有以下特点:合同形式灵活:双方当事人可以订立口头协议。可多重就业:劳动者可以与一个或者一个以上用人单位订立劳动合同,但后订立的劳动合同不得影响先订立劳动合同的履行。无试用期规定:非全日制用工双方当事人不得

非全日制用工具特征

发布时间: 2025-07-02

工作时间灵活:以小时计酬为主,劳动者在同一用人单位一般平均每日工作时间不超过 4 小时,每周工作时间累计不超过 24 小时。在总工时限制内,用人单位可自主安排具体工作时间。合同订立方式灵活: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可不以书面形式订立劳动合同,职工的劳动权利以及用人单位对职工的要求,可以口头约定。不过,如果劳动者提出订立书面劳动合同的,应当以书面形式订立。可建立多重劳动关系:从事非全日制用工的劳动者可以与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