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男女结婚需要满足什么条件?

发布时间: 2025-06-09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结婚需要满足以下条件:1)男女双方完全自愿:结婚必须是男女双方真实意思的表示,不存在一方对另一方的强迫、胁迫,也不存在第三人的干涉。任何形式的包办、买卖婚姻都是不被法律认可的。2)达到法定婚龄:男方结婚年龄不得早于二十二周岁,女方不得早于二十周岁。法定婚龄是法律规定的最低结婚年龄,未达到此年龄标准而结婚的,婚姻无效。3)符合一夫一妻制:男女双方在结婚时都必须处于无配偶

诉讼离婚之法定离婚事由

发布时间: 2025-06-09

诉讼离婚之法定离婚事由如下:1)重婚或者与他人同居;2)实施家庭暴力或者虐待、遗弃家庭成员;3)有赌博、吸毒等恶习屡教不改;4)因感情不和分居满二年:双方因感情不和而长期分居,互不履行夫妻义务,表明夫妻感情已破裂,可作为离婚的法定事由。5)其他导致夫妻感情破裂的情形:一方犯罪被判处长期徒刑、一方有严重的精神疾病且无法治愈等,导致夫妻感情无法维系。6)一方被宣告失踪,另一方提起离婚诉讼的:7)经人民

夫妻离婚财产分割相关规定?

发布时间: 2025-06-09

分割原则:按照照顾子女、女方和无过错方权益的原则判决;少分或不分:离婚时一方少分或不分财产的情形主要是夫妻一方隐藏、转移、变卖、毁损、挥霍夫妻共同财产,或者伪造夫妻共同债务企图侵占另一方财产;离婚财产补偿:一方承担较多家庭义务:在婚姻生活中,若一方承担了更多抚养子女、照顾老人以及协助对方工作等责任,离婚时可要求对方给予相应补偿。离婚损害赔偿:重婚;与他人同居;实施家庭暴力;虐待、遗弃家庭成员;有其

“男朋友找新女朋友是否属于第三者插足”

发布时间: 2025-07-05

需从恋爱关系的法律性质、具体情境等方面综合判断,具体分析如下:法律层面:恋爱关系不受法律强制保护 恋爱关系非法定婚姻关系:法律上的 “第三者插足” 主要针对合法婚姻关系(即夫妻关系),而恋爱关系(即使是同居恋爱)属于道德范畴,不受《民法典》婚姻家庭编的强制保护。 因此,若双方仅为男女朋友关系,一方在未明确分手时与他人建立新的恋爱关系,不构成法律意义上的 “第三者插足”,因为法律并未赋予恋爱关系中一

一方可以要求变更抚养权有哪些情形?

发布时间: 2025-06-09

一方要求变更抚养权1)与子女共同生活的一方因患严重疾病或者因伤残无力继续抚养子女:2)与子女共同生活的一方不尽抚养义务或有虐待子女行为,或者其与子女共同生活对子女身心健康确有不利影响:3)已满八周岁的子女,愿随另一方生活,该方又有抚养能力:

可撤销婚姻有哪些情形?

发布时间: 2025-06-09

1)因胁迫结婚:撤销时效:因胁迫结婚的,受胁迫的一方应当自胁迫行为终止之日起一年内提出撤销婚姻的请求;被非法限制人身自由的当事人请求撤销婚姻的,应当自恢复人身自由之日起一年内提出。(只能是受胁迫一方的婚姻关系当事人本人)2)一方隐瞒重大疾病:一方患有重大疾病,应当在结婚登记前如实告知另一方;不如实告知的,另一方可以向人民法院请求撤销婚姻。重大疾病一般指医学上认为不应当结婚的疾病,如严重的精神疾病、

协议离婚财产分割和债务分担需要哪些证据支持?

发布时间: 2025-07-22

协议离婚财产分割和债务分担需要多种证据支持,以确保分割和分担的公平合理,维护双方合法权益。具体如下:财产分割证据财产权属证据:房产证、车辆行驶证可证明房产、车辆的所有权归属;银行存款凭证、股票账户信息、股权证等能明确资金和股权的归属及价值。财产来源证据:若财产是婚后购买,购房合同、银行转账记录等可证明购房资金来源;若是继承所得,遗嘱等相关继承文件可证明财产来源。财产增值证据:房产增值评估报告可证明

协议离婚冷静期届满后反悔如何处理?

发布时间: 2025-07-22

一方不配合申请发离婚证,视为撤回离婚登记申请。若另一方仍坚持离婚,可再次与对方协商或通过诉讼离婚解决。具体如下:再次协商:尝试与不配合方沟通,了解其不配合的原因,看是否能就未达成一致的事项重新协商,如财产分割、子女抚养等问题,促使其配合办理离婚登记手续。若能协商一致,可共同前往婚姻登记机关申请发给离婚证。诉讼离婚:若协商无果,坚持离婚的一方可向有管辖权的人民法院提起离婚诉讼。需准备好起诉状、身份证

协议离婚适用条件

发布时间: 2025-07-22

根据《民法典》相关规定,协议离婚需满足以下条件:双方为合法登记的夫妻:当事人须是在我国民政部门合法登记结婚的夫妻,未办理结婚登记的事实婚姻、非法同居关系,不能通过协议离婚解除。在国外注册登记结婚的,也不能在我国民政局协议离婚,除非是涉外婚姻且在我国注册登记结婚的,才可在我国办理协议离婚。双方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协议离婚的双方当事人必须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能够独立地作出离婚相关的意思表示,清楚了

离婚后一方探视权受法律保护

发布时间: 2025-07-22

探视权相关规定主要依据《民法典》及相关司法解释,具体如下:权利主体与义务主体:离婚后,不直接抚养子女的父或者母,是探视权的权利主体,有探望子女的权利。直接抚养子女的一方为义务主体,有协助对方行使探视权的义务。探视方式和时间:行使探望权利的方式、时间由当事人协议;协议不成的,由人民法院判决。通常应在不影响子女学习、严重改变子女生活规律的前提下,确定具体的探视方式和时间。中止与恢复:父或者母探望子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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