权利:
收取服务费用权:可依照与用工单位签订的劳务派遣协议,向用工单位收取相应的服务费用。
劳动合同订立权:有权依法与被派遣劳动者签订劳动合同,明确双方权利义务,包括约定试用期等相关事项。
对劳动者的管理权:依据法律规定和协议约定,对被派遣劳动者进行管理,如了解其工作表现等。
依法解除劳动合同权:当被派遣劳动者存在法定过错情形,如严重违反规章制度、严重失职等,劳务派遣单位有权依法解除与劳动者的劳动合同。
义务:
如实告知义务:应如实告知被派遣劳动者劳动合同法第八条规定的事项、应遵守的规章制度以及劳务派遣协议的内容。
建立劳动关系义务:需与被派遣劳动者订立两年以上的固定期限劳动合同,按月支付劳动报酬;被派遣劳动者在无工作期间,应按照所在地人民政府规定的最低工资标准,向其按月支付报酬。
支付报酬义务:按照国家规定和劳务派遣协议约定,按时足额向被派遣劳动者支付劳动报酬,不得克扣用工单位按照劳务派遣协议支付给被派遣劳动者的劳动报酬。
缴纳社保义务:依法为被派遣劳动者缴纳社会保险费,并办理社会保险相关手续,跨地区派遣劳动者的,应在用工单位所在地为其参加社会保险。
提供培训义务:建立培训制度,对被派遣劳动者进行上岗知识、安全教育培训。
督促用工单位义务:督促用工单位依法为被派遣劳动者提供劳动保护和劳动安全卫生条件。
协助处理纠纷义务:协助处理被派遣劳动者与用工单位的纠纷。
出具证明义务:依法出具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合同的证明。
不得再派遣义务:不得将被派遣劳动者再派遣到其他用人单位。
不得收费义务:不得向被派遣劳动者收取费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