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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食品安全法》适用范围

食品生产经营活动:包括食品生产和加工,食品销售和餐饮服务。无论是大型食品企业的工业化生产,还是小作坊的手工制作,无论是超市、商场的食品销售,还是餐厅、食堂的餐饮服务,均需遵守该法。

食品添加剂的生产经营:食品添加剂的生产、销售等活动,需符合《食品安全法》相关要求,确保其安全使用和规范管理。

食品相关产品的生产经营:用于食品的包装材料、容器、洗涤剂、消毒剂和用于食品生产经营的工具、设备等食品相关产品的生产和经营活动,也在该法调整范围内,需保证这些产品符合食品安全标准,不对食品造成污染。

食品生产经营者使用食品添加剂和食品相关产品:食品生产经营者在生产经营过程中使用食品添加剂、食品相关产品,应当遵循《食品安全法》的规定,确保使用符合标准和规范。

食品的贮存和运输:食品在贮存和运输过程中,应遵循相关食品安全要求,如保持容器、工具和设备安全无害,防止食品污染,控制好温度、湿度等条件,不得将食品与有毒、有害物品一同贮存、运输等。

对食品、食品添加剂、食品相关产品的安全管理:包括政府相关部门对上述产品的监督管理活动,如许可审批、监督检查、抽样检验等,以及相关安全标准的制定、安全信息的公布等,都要依照《食品安全法》进行。

此外,供食用的源于农业的初级产品(食用农产品)的质量安全管理,主要遵守《农产品质量安全法》,但食用农产品的市场销售、有关质量安全标准的制定、有关安全信息的公布和《食品安全法》对农业投入品作出规定的,应当遵守《食品安全法》。同时,乳品、转基因食品、生猪屠宰、酒类和食盐的食品安全管理,适用《食品安全法》,但法律、行政法规另有规定的,依照其规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