全国切换

民诉二审审理范围

根据《民事诉讼法》及相关司法解释规定,民事二审审理范围原则上围绕当事人的上诉请求进行,同时存在特殊情形下的例外情况。具体如下:
原则上围绕上诉请求审理:二审法院应当围绕当事人的上诉请求进行审理。即二审法院主要审查上诉人对一审判决不服的具体内容,包括一审判决认定的事实是否清楚,证据是否确实充分,适用法律是否正确,诉讼程序是否合法等与上诉请求相关的方面。对于当事人没有提出请求的事项,二审法院一般不予审理。
例外情形:若一审判决违反法律禁止性规定,或者损害国家利益、社会公共利益、他人合法权益,即使当事人未将相关事项列为上诉请求,二审法院也应当予以审理。这体现了二审对一审裁判的监督职能,以确保司法公正和法律的正确实施。
新增诉讼请求或反诉的处理:在第二审程序中,原审原告增加独立的诉讼请求或者原审被告提出反诉的,第二审人民法院可以根据当事人自愿的原则就新增加的诉讼请求或者反诉进行调解,调解不成的,告知当事人另行起诉。但如果双方当事人同意由第二审人民法院一并审理的,二审法院可以一并裁判。
上一篇: 下一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