民诉再审范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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更新时间:2025-07-0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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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民事诉讼法》相关规定,民诉再审范围主要包括以下内容:
可以再审的案件:
判决、裁定:当事人对已经发生法律效力的判决、裁定,认为有错误的,可以向上一级人民法院申请再审;当事人一方人数众多或者当事人双方为公民的案件,也可以向原审人民法院申请再审。若存在有新的证据足以推翻原判决、裁定,原判决、裁定认定事实错误或适用法律错误,审判组织组成不合法等《民事诉讼法》第二百零七条规定的情形之一,人民法院应当再审。
调解书:当事人对已经发生法律效力的调解书,提出证据证明调解违反自愿原则或者调解协议的内容违反法律的,可以申请再审。经人民法院审查属实的,应当再审。
不得再审的案件:根据《民事诉讼法》第二百零九条规定,当事人对已经发生法律效力的解除婚姻关系的判决、调解书,不得申请再审。但对于解除婚姻关系判决中涉及的财产分割问题,若符合再审条件,可以申请再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