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婚姻法》目前已被废止,相关内容纳入《民法典》。对于第三者插足,通常从民事和刑事角度进行处理,具体如下:
民事方面:
返还财物:若配偶一方将夫妻共同财产擅自赠与第三者,由于夫妻共同财产在未分割前属于夫妻双方共有,一方无权单独处分,原配可以通过诉讼要求第三者返还财物。
离婚损害赔偿:如果因第三者插足导致离婚,无过错方可以在离婚诉讼中要求过错方给予损害赔偿。在分割夫妻共同财产时,法院会倾向于保护无过错方,无过错方可以适当多分财产,并且还可以要求过错方支付精神损害抚慰金。但需提供证据证明第三者插足与婚姻破裂之间存在因果关系,如聊天记录、照片等。
刑事方面:如果第三者明知他人有配偶,仍与其登记结婚,或者未登记结婚但以夫妻名义长期共同生活,构成重婚罪。根据《刑法》第二百五十八条规定,处二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无过错方可以向法院提起刑事自诉或者向公安机关报案,要求追究重婚者和第三者的刑事责任。
此外,如果第三者明知是现役军人的配偶,却与之同居或者结婚,构成破坏军婚罪。依据《刑法》第二百五十九条规定,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