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只有法定继承人继承遗产时,依照继承人各自所得的遗产份额,按照比例清偿被继承人的债务;2)如果既有法定继承人,又有遗嘱继承人和受遗赠人时,首先由法定继承人用继承到的遗产清偿债务,如其所得遗产不足以清偿时,剩余的债务由遗嘱继承人和受遗赠人按比例用所得遗产偿还;如果只有遗嘱继承人和受遗赠人的,应当由遗嘱继承人和受遗赠人按比例用所得遗产偿还。
遗嘱未为缺乏劳动能力又没有生活来源的继承人保留必要份额:遗嘱应当为这类继承人保留必要的遗产份额,否则在遗产处理时,应首先留下必要的遗产,剩余部分再按遗嘱分配。被篡改部分无效:遗嘱被篡改的,篡改的内容无效,未篡改部分若符合法定条件仍有效。处分他人财产的遗嘱部分无效:遗嘱只能处分遗嘱人自己的合法财产,对他人财产的处分无效。
遗赠人和扶养人之间关于扶养人承担对遗赠人生养死葬的义务,遗赠人的财产在其死后转归扶养人所有的协议。遗赠人:必须是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有一定的可遗赠的财产并需要他人扶养的自然人。扶养人:必须是遗赠人法定继承人以外的个人或组织,并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能履行扶养义务。
无人继承又无人受遗赠的遗产,通常按以下方式处理:归国家或集体所有制组织所有:一般情况下,若死者生前是集体所有制组织成员,其遗产归所在集体所有制组织所有;若死者生前不是集体所有制组织成员,其遗产归国家所有。清偿债务:在遗产处理前,需先以遗产清偿死者生前所欠的债务,包括税款、债务等。清偿债务以遗产实际价值为限,超过部分继承人或受遗赠人自愿偿还的不在此限。酌情分配:对继承人以外的依靠被继承人扶养的缺乏劳
遗赠是公民以遗嘱的方式将个人合法财产的一部分或全部赠送给国家、集体组织或者法定继承人以外的其他公民,并于遗嘱人死亡时发生执行效力的单方法律行为;受遗赠人接受遗赠:必须以明示的方式作出意思表示,可以是书面形式,也可以是口头形式。时间限制:受遗赠人应当在知道受遗赠后六十日内,作出接受遗赠的表示。区别:继承权的接受和放弃;继承权明示放弃;接受,默示;受遗赠权:放弃默示,接受明示;法律效果:作出接受遗赠的
明示方式:遗嘱人另立新遗嘱,在新遗嘱中声明变更或者撤回原先所立的遗嘱。默示方式:遗嘱人通过行为变更、撤回原先所立的遗嘱。比如,遗嘱中写明将某套房产由某继承人继承,但遗嘱人在生前将该房产出售,此行为就视为对遗嘱中关于该房产处分内容的撤回。推定方式:遗嘱人立有数份遗嘱,内容相抵触的,以最后的遗嘱为准。即推定后立的遗嘱变更或撤销了前面所立的遗嘱。注意:自书、代书、录音、口头遗嘱,均不得变更、撤销公证遗嘱
1)自书遗嘱:由遗嘱人亲笔书写,签名,注明年、月、日。这种形式能直接体现遗嘱人的真实意愿,要求遗嘱人有书写能力且内容为其真实意思表示。2)代书遗嘱:应当有两个以上见证人在场见证,由其中一人代书,注明年、月、日,并由代书人、其他见证人和遗嘱人签名。适用于遗嘱人因身体等原因无法自行书写的情况。3)打印遗嘱:应当有两个以上见证人在场见证。遗嘱人和见证人应当在遗嘱每一页签名,注明年、月、日。4)录音录像遗
被继承人生前债务的清偿主要遵循以下原则、范围和程序限定继承原则:继承人以所得遗产实际价值为限清偿被继承人依法应当缴纳的税款和债务。超过遗产实际价值部分,继承人自愿偿还的不在此限。这体现了民法上的公平原则,继承人对被继承人的遗产债务承担的是以继承的遗产实际价值为限的有限清偿责任。权利义务相一致原则:继承人接受继承,应当承受被继承人的财产权利和财产义务。如果继承人放弃继承,对被继承人依法应当缴纳的税款
相互有继承关系的数人在同一事件中死亡,难以确定死亡时间的,推定规则如下:1)推定没有其他继承人的人先死亡。例如,在一场车祸中,父亲、母亲和子女同时遇难,子女除了父母没有其他继承人,那么推定子女先死亡。2)如果都有其他继承人,辈分不同的,推定长辈先死亡。比如,爷爷、父亲和孙子在同一事件中死亡,且都有其他继承人,此时推定爷爷先死亡,然后是父亲,最后是孙子。3)辈分相同的,推定同时死亡,相互不发生继承。
遗嘱无效是指遗嘱因不符合法律规定的条件而不发生法律效力。无行为能力人或限制行为能力人所立遗嘱:例如未成年人、精神病人在不能辨认或不能完全辨认自己行为时所立的遗嘱无效。受胁迫、欺骗所立遗嘱:遗嘱人是在他人的威胁、欺骗下订立遗嘱,非其真实意愿的体现; 伪造的遗嘱:伪造的遗嘱并非遗嘱人真实意思表示,不能反映立遗嘱人的真实想法,显然无效。危急情况解除后,口头遗嘱未用书面等形式转化:危急时立的口头遗嘱,危急
因一方违约解除:如果扶养人不履行扶养义务,如对受扶养人不尽照料生活、提供医疗等责任,或者存在虐待、遗弃等行为,经遗赠人合理催告后仍不改正,遗赠人有权解除协议;反之,遗赠人故意损毁或处分协议中约定由扶养人继承的财产等严重违约行为,扶养人也可解除协议。协议解除后法律后果:会产生相应法律后果。对于已履行部分,双方应按实际履行情况进行结算。如扶养人已照顾遗赠人一段时间,遗赠人应给予相应经济补偿。对于遗赠财
关于我们
网站指南
消费者保障
客户中心
商务合作
copyright © 2010-today 54jd.com, All Rights Reserved.
版权所有 私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