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民法典》相关规定,协议离婚需满足以下条件:
双方为合法登记的夫妻:当事人须是在我国民政部门合法登记结婚的夫妻,未办理结婚登记的事实婚姻、非法同居关系,不能通过协议离婚解除。在国外注册登记结婚的,也不能在我国民政局协议离婚,除非是涉外婚姻且在我国注册登记结婚的,才可在我国办理协议离婚。
双方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协议离婚的双方当事人必须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能够独立地作出离婚相关的意思表示,清楚了解自己行为的法律后果。若一方或双方为无民事行为能力人或限制民事行为能力人,如患有严重精神疾病无法辨认自己行为的,不能协议离婚,需通过诉讼方式由法定代理人代理离婚事宜。
双方自愿离婚:夫妻双方必须都出于真实意愿,主动且明确地表示愿意解除婚姻关系,不存在一方受胁迫、欺诈等违背真实意愿的情况。
对子女抚养、财产及债务处理等事项达成一致意见:双方需就子女抚养权归属、抚养费支付方式和金额、探视权行使方式等子女抚养问题,以及夫妻共同财产分割、共同债务承担等财产债务问题达成一致,并签订书面离婚协议。例如,明确房产、车辆等财产的归属,确定债务的分担方式等。
亲自到婚姻登记机关申请:申请离婚登记的双方必须亲自到一方当事人常住户口所在地的婚姻登记机关共同提出申请,不得委托他人代理,以确保离婚是双方真实意思的体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