离婚协议书是协议离婚的核心文件,需明确双方权利义务,内容需合法、具体、可执行。根据《民法典》及相关规定,通常应包含以下核心内容:
一、双方基本信息
需写明双方姓名、性别、身份证号、住址等身份信息,确保与身份证件一致,避免歧义。
二、自愿离婚的意思表示
明确双方系自愿解除婚姻关系,不存在欺诈、胁迫等情形,例如:“男方 ××× 与女方 ××× 自愿离婚。”
三、子女抚养相关约定
若有子女,需详细约定以下内容:
抚养权归属:明确子女由哪一方抚养,或双方轮流抚养的具体方式(如每周 / 每月交替)。
抚养费标准及支付方式:
包括生活费、教育费、医疗费等具体金额(可约定固定数额或按收入比例支付);
支付周期(每月 / 每季度 / 每年)、支付截止时间(如子女年满 18 周岁或独立生活为止);
支付方式(银行转账账号、现金等)。
探望权安排:
探望时间(如每周六上午 9 点至下午 6 点)、地点(抚养方住址或约定地点);
特殊情况(如寒暑假、节假日)的探望方式(如接回同住天数);
探望权的限制情形(如一方存在不利于子女身心健康的行为时,可暂停探望)。
四、夫妻共同财产分割
需对婚姻存续期间的共同财产逐一明确分割方案,避免遗漏:
房产:写明房产地址、产权证号,约定归属方,以及是否需要办理过户、过户费用承担方;若涉及贷款,需明确剩余贷款由谁偿还,是否有补偿款(如获得房产一方补偿另一方的金额及支付方式)。
车辆:注明车牌号、登记所有人,约定归属及过户事宜,涉及贷款的同上。
存款、股票、基金等:明确账户信息、金额,约定分割比例或归属,以及转账时间。
其他财产:如家具家电、股权、知识产权等,需具体列明归属或补偿方式。
五、夫妻共同债务处理
区分共同债务与个人债务:共同债务需写明债务金额、债权人、用途,约定由哪一方偿还,或双方按比例分担;个人债务由负债方自行承担。
避免后续纠纷:可约定 “如存在本协议未列明的共同债务,由双方平均分担” 或根据实际情况明确责任。
六、其他约定(可选)
经济补偿或帮助:若一方生活困难,或因抚育子女、照料老人等付出较多,可约定另一方给予经济补偿的金额及方式。
保密或违约责任:如约定双方不得泄露对方隐私,或一方不履行协议时需承担的违约金(需合理合法)。
户口迁移:约定离婚后户口迁出的时间、配合义务等。
注意事项
内容需真实、自愿,不得违反法律强制性规定(如剥夺子女受教育权、逃避共同债务等)。
一式三份,双方签字并经婚姻登记机关备案后生效,双方各执一份,具有法律约束力。
通过明确上述内容,可最大程度减少离婚后的纠纷,保障双方合法权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