起诉离婚需要准备起诉状、身份证明材料、婚姻关系证明材料等,若涉及子女抚养、财产分割等问题,还需提供相应证据材料。具体如下:
民事起诉状:提供原件,一式两份,需详细写明原、被告身份信息,包括姓名、性别、年龄、住址等;明确诉讼请求,如请求判决离婚、子女抚养权归属、财产分割方式等;阐述事实和理由,即说明夫妻感情破裂的原因及相关事实。
身份证明材料:提供原告身份证复印件一式两份,被告的身份信息复印件或户籍证明等也需准备,如没有身份证,可用军人证、护照等代替。
婚姻关系证据:提供结婚证原件及复印件。若结婚证丢失,可前往婚姻登记机关开具婚姻关系证明。
夫妻感情确已破裂的证据:可提供聊天记录、录音录像、证人证言等。如一方存在重婚、同居、出轨的,可提供相关照片、视频等;存在家暴的,提供报警记录、医院诊断证明;因感情不和分居两年的,提供分居协议或居委会证明等。
子女抚养的证据:子女身份证据如出生医学证明、学籍表等。争取抚养权的证据,如工资证明、教育水平证明、稳定居所证明等,以证明自己抚养条件更有利。
家庭财产证据:包括工资流水、银行存单、房产证、车辆登记证等,用于明确夫妻共同财产范围,为财产分割提供依据。若一方存在转移、隐匿夫妻共同财产的情况,也需准备相关证据。
夫妻共同债务的证据:如银行流水、借条等,用于证明债务是否为夫妻共同签字或用于家庭生活消费,从而确定债务承担方式。
其他证据:若需要离婚经济补偿,需提供自己在家庭生活中付出大量家务劳动的证据;需要离婚经济帮助金,可提供无收入证明、残疾证等;曾提出离婚诉讼的,应提供原判决书、裁定书或调解书等法院文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