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委托发明

委托发明是指一个单位或者个人接受其他单位或者个人委托所完成的发明创造。关于委托发明,主要涉及专利权归属及相关权利行使等方面内容,具体如下:

专利权归属:根据《专利法》第八条规定,委托发明的专利权归属遵循合同约定优先原则。若委托合同中有明确约定,申请专利的权利和专利权按照约定确定归属,可以归属于委托方,也可以归属于受托方,或者由双方共有。若合同未作约定或约定不明确,申请专利的权利属于完成发明创造的一方,即受托方。申请被批准后,申请的单位或者个人为专利权人。

相关权利行使:若专利权归属于受托方,根据《民法典》第八百五十九条规定,研究开发人取得专利权的,委托人可以依法实施该专利。同时,研究开发人转让专利申请权的,委托人享有以同等条件优先受让的权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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