询问未成人的相关规定
来源: 作者:
更新时间:2025-06-23
浏览39次
通知合适人员到场
刑事诉讼场景:讯问未成年人,应当通知其法定代理人到场。无法通知、法定代理人不能到场或者法定代理人是共犯的,也可以通知未成年人的其他成年亲属,所在学校、单位、居住地基层组织或者未成年人保护组织的代表到场,并将有关情况记录在案。询问未成年被害人、证人,适用上述规定。
治安管理处罚场景:询问不满十六周岁的违反治安管理行为人,应当通知其父母或者其他监护人到场。无法通知、监护人不能到场或者监护人是共犯的,也可以通知未成年人的其他成年亲属,所在学校、单位、居住地基层组织或者未成年人保护组织的代表到场,并将有关情况记录在案。
保障未成年人权益
禁止使用非法手段:询问不满十六周岁的违反治安管理行为人,一律不得使用威胁、恐吓或者引诱、欺骗等非法手段。必须以合法、公正、保护未成年人权益的方式进行询问。公安机关也不可以使用威胁、恐吓、引诱、欺骗等手段从未成年人那里获得证据,更不可以刑讯逼供。
合适的询问人员:询问未成年的违反治安管理行为人,应当有通晓未成年人身心特点的人民警察进行。
保护隐私:公安机关办理未成年人违法犯罪的案件,不能公开批露未成人的姓名、住所和影像。
询问笔录相关:询问笔录应当交被询问人核对,对没有阅读能力的,应当向其宣读。记载有遗漏或者差错的,被询问人可以提出补充或者更正。被询问人确认笔录无误后,应当签名或者盖章,询问的人民警察也应当在笔录上签名。
此外,在具体司法实践中,对于未成年人有正当理由拒绝法定代理人到场或到场可能影响未成年人真实陈述等情况,司法人员应按照儿童利益最大化原则作出选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