家长在对未成年人进行法治教育时,若方法不当可能会削弱教育效果,甚至让孩子对法律产生抵触或误解。以下是需要避免的常见问题:
一、避免 “单向灌输”,忽视孩子的理解和感受
错误表现:机械背诵法律条文、用 “你必须记住”“不然会坐牢” 等命令式语言强制灌输,不考虑孩子的年龄和认知水平(比如给小学生讲复杂的刑法条款)。
危害:孩子可能因无法理解而产生厌烦心理,把法律当成 “压迫性的条条框框”,而非保护自己的工具。
正确做法:用孩子能听懂的语言(如比喻、生活案例)解释法律,比如把 “刑事责任年龄” 比作 “成长的责任线”,问孩子 “你觉得 14 岁应该对哪些事负责?”,引导其主动思考。
二、避免 “只讲惩罚”,忽视法律的保护意义
错误表现:过度强调 “违法会受罚”,比如反复说 “偷东西会被抓”“打架会坐牢”,却很少提及法律对未成年人的保护(如被欺凌时可求助、网络诈骗可报警)。
危害:孩子可能只恐惧法律的 “惩戒性”,却不知道如何用法律维护自身权益,甚至在遭受侵害时因害怕 “惹事” 而隐瞒。
正确做法:平衡 “约束” 与 “保护”,比如讲完 “校园霸凌违法” 后,接着说 “如果你遇到有人欺负你,法律会帮你,要第一时间告诉爸妈或老师”。
三、避免 “言行不一”,家长自身不遵守规则
错误表现:要求孩子 “遵守交通规则”,自己却闯红灯;教育孩子 “不能撒谎”,却为了方便 “伪造” 学校请假条;强调 “要尊重他人”,却在生活中辱骂他人或破坏公共设施。
危害:家长是孩子的 “第一任法官”,自身违法违规行为会让孩子觉得 “法律是说给别人听的”,削弱规则意识的权威性。
正确做法:用实际行动示范 “法律就在身边”,比如排队时告诉孩子 “这是遵守公共秩序,也是法律鼓励的”,让孩子从家长的行为中看到 “规则的价值”。
四、避免 “只说不做”,忽视对孩子行为的及时干预
错误表现:嘴上说 “不能逃课”“不能跟坏孩子玩”,但发现孩子有旷课、藏管制刀具等不良行为时,要么轻描淡写(“下次注意”),要么粗暴打骂,不结合法律后果引导纠正。
危害:孩子会觉得 “家长说的法律后果是假的”,对小错缺乏警惕,可能逐渐滑向严重不良行为。
正确做法:发现不良行为时,结合法律条文明确指出问题,比如孩子第一次逃学,可对照《预防未成年人犯罪法》中 “旷课逃学属于不良行为” 的规定,严肃说明 “这是规则的红线,再犯会有更严格的干预措施”,并协助孩子改正。
五、避免 “标签化评价”,将 “违法” 与 “人品” 简单挂钩
错误表现:孩子犯错后(如偷拿同学文具),用 “你就是个小偷”“长大了肯定犯罪” 等极端语言否定孩子,把一次错误等同于 “天生坏种”。
危害:可能导致孩子破罐破摔,觉得 “反正我就是这样的人”,反而放弃对规则的敬畏;同时会让孩子害怕承认错误,遇到问题时选择隐瞒。
正确做法:区分 “行为错误” 与 “人格否定”,比如告诉孩子 “这次拿别人东西是不对的,违反了诚实和尊重他人财产的规则,但妈妈相信你能改,我们一起看看怎么弥补”,既明确行为的违法性,也给孩子改正的机会。
六、避免 “回避敏感话题”,对违法犯罪案例遮遮掩掩
错误表现:刻意回避社会上的未成年人犯罪新闻(如校园暴力、网络诈骗),觉得 “孩子还小,知道了会学坏”,或用 “别问了,都是坏人做的事” 敷衍孩子的疑问。
危害:孩子可能在缺乏引导的情况下,从网络、同伴处接触到片面信息,甚至对违法行为产生好奇或模仿欲;同时失去了用真实案例进行警示教育的机会。
正确做法:筛选适合孩子年龄的案例,客观分析 “为什么会发生”“哪些行为是错的”“如果是你会怎么避免”,比如看到青少年沉迷网游充值的新闻,可讨论 “游戏充值需要经过家长同意吗?如果偷偷充值,钱能要回来吗?”,让孩子在案例中学会辨别风险。
总之,法治教育的核心是 “让法律成为孩子的朋友”—— 既知道边界不可越,也相信法律能撑腰。家长需避免将教育变成 “吓唬” 或 “说教”,而是通过平等沟通、言行一致,让孩子从内心认同规则的意义,才能真正树立法治意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