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未成年人聚众斗殴

未成年人聚众斗殴是指未成年人聚集多人成帮结伙地相互殴斗,破坏公共秩序的行为。以下是具体介绍:

法律责任:根据《刑法》第十七条、第二百九十二条规定,已满十六周岁的未成年人聚众斗殴,构成犯罪的,应当承担刑事责任。对首要分子和其他积极参加者,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情节严重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已满十四周岁不满十六周岁的未成年人,仅在聚众斗殴中致人重伤、死亡的,以故意伤害罪、故意杀人罪定罪处罚。不满十六周岁不予刑事处罚的,责令其父母或者其他监护人加以管教;必要时,依法进行专门矫治教育。

影响因素:未成年人易因冲动、好面子及缺乏法治意识,在处理矛盾时选择聚众斗殴。男性中学生、辍学或隐形辍学青少年、离异家庭子女是易发主体,部分未成年人还可能因不懂拒绝 “朋友” 的不正当请求而参与其中。

司法处理原则:司法机关对未成年人聚众斗殴案件,秉持教育、感化、挽救方针,会综合考虑案件起因、未成年人成长环境等因素,谨慎判断处理。可能采取附条件不起诉等措施,对被判处刑罚的未成年人,也会与成年罪犯分别关押、管理和教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