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代位继承相关规定

被继承人(遗产所有人),被代位继承人(被继承人的子女包括继子女),代位继承人(被代位继承人的子女)
被继承人的子女先于被继承人死亡或被宣告死亡,由被继承人子女的晚辈直系血亲代替被继承人子女的继承顺序,继承被继承人子女应继承的遗产份额。例如,父亲先于爷爷去世,那么父亲的子女(即爷爷的孙子女)就可以代位父亲继承爷爷的遗产。
被代位继承人特定:只限于被继承人的先死子女。其他继承人先于被继承人死亡时,不发生代位继承。这里的子女包括亲生子女、养子女和有抚养关系的继子女。
代位继承人限定:只限于被代位继承人的晚辈直系血亲,如子女、孙子女、外孙子女等,不受辈分限制。被代位人的其他近亲属不得代位继承。不过,被代位人的配偶若符合第一顺序法定继承人条件,可独立作为第一顺序法定继承人参加继承,且不影响其晚辈直系血亲的代位继承权。
继承顺序与份额:代位继承人作为第一顺序继承人参加继承,一般只能继承被代位人应继承的遗产份额。若代位继承人为数人,原则上由数个代位继承人平分被代为人应继承的份额,而不能与其他继承人一同按人分配被继承人的遗产。
丧失继承权的影响:先于被继承人死亡的子女若具备丧失继承权的条件且被法院判决丧失继承权,其晚辈直系血亲不得代位继承。但如果代位继承人是缺乏劳动能力又没有生活来源的人,或者是对被继承人尽赡养义务较多的,可适当分给遗产。
适用范围:代位继承只适用于法定继承,不适用于遗嘱继承。在遗嘱继承中,若遗嘱继承人为被继承人的子女且先于遗嘱人死亡,该遗嘱继承人的晚辈直系血亲不能代位继承该遗嘱继承人依遗嘱应继承的遗产;但遗嘱中指定该继承人继承的遗产应按法定继承处理,在法定继承中该继承人的晚辈直系血亲可代位继承。
适用条件
被代位人必须先于被继承人死亡,这是代位继承成立的首要条件和唯一原因,也是其与转继承的重要区别之一。
代位继承人必须是被代位人的晚辈直系血亲。各国法律均规定,代位继承只能是被代位继承人的直系卑亲属,被代位人的旁系血亲或直系长辈血亲均无权代位继承,原则上代位继承人没有代数限制。
注意:
1)直系晚辈血亲的代位继承,被代位继承人的子女包括继子女,代位继承人不包括继子女(与被继承人有直系血亲);
2)兄弟姐妹的子女代位继承,被代位继承人的包括形成抚养关系的继兄弟姐妹,代位继承人包括形成扶养关系的继子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