判定第三者对对方已婚是否知情,需综合多方面因素,依据相关证据来确定。具体如下:
	看双方交流内容:若存在聊天记录、短信、电子邮件等证据,显示有配偶者向第三者提及自己的婚姻状况,或第三者在交流中多次提到对方配偶,而第三者仍继续与对方保持关系,可认定其知情。例如聊天记录中一方说 “我有老婆孩子,但我喜欢你”,另一方回应表示理解且未中断关系,这就能证明第三者知情。 
	分析行为表现:若第三者与有配偶者以夫妻名义共同生活,如对外宣称是夫妻、共同参加家庭聚会并以夫妻身份介绍给亲友等,可推断其明知对方已婚。另外,若双方存在共同购房、共同承担家庭开支等经济上紧密关联的行为,也可作为认定知情的依据。
	考量交往细节:若第三者知晓有配偶者配偶的存在,却仍持续与有配偶者保持亲密关系,没有因对方配偶的反对而终止,或参与了有配偶者对其配偶的隐瞒行为,如帮忙应对配偶的询问、协助掩盖婚外情事实等,也可认定其知情。此外,若第三者频繁与有配偶者秘密接触、有特殊情感互动,也可能被认定为明知。
	参考社会认知:周围群众的认知也可作为参考。若共同生活的圈子都认为第三者与有配偶者是夫妻关系,而第三者未作任何澄清或反对,在这种社会认知下继续与有配偶者交往,也增加了其明知的可能性。
	关注过往经历:如果第三者此前有过与有配偶者交往并导致他人婚姻破裂的类似经历,再次与有配偶者交往时,也更易被认定为明知其有配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