未成年犯罪责任年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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更新时间:2025-06-2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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完全无责任年龄:行为人对自己的一切刑法所禁止的危害社会的行为均不应负刑事责任的年龄时期。在我国,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规定,不满 12 周岁的人,不管实施何种危害社会的行为,都不负刑事责任,即为完全不负刑事责任年龄。
但这并不意味着他们的行为可以不受任何约束,根据具体情况,可能会通过其他教育、矫治等方式来进行处理。对于不满 12 周岁的未成年人,如果其行为给他人造成了损害,其监护人应当依法承担民事赔偿等责任。
相对责任年龄:在特定年龄段内,行为人仅对刑法明确规定的某些严重犯罪行为承担刑事责任,对其他犯罪行为不负刑事责任的年龄阶段。
已满 14 周岁不满 16 周岁的人,犯故意杀人、故意伤害致人重伤或者死亡、强奸、抢劫、贩卖毒品、放火、爆炸、投放危险物质罪的,应当负刑事责任。
已满 12 周岁不满 14 周岁的人,犯故意杀人、故意伤害罪,致人死亡或者以特别残忍手段致人重伤造成严重残疾,情节恶劣,经最高人民检察院核准追诉的,应当负刑事责任。
相对责任年龄的规定体现了法律对未成年人身心特点的考量,既保护未成年人的权益,又维护社会秩序和公共安全。
完全负刑事责任年龄:已满 16 周岁的人,体力和智力已有相当的发展,具备了基本的刑法意义上辨认和控制自己行为的能力,应对自己实施的刑法所禁止的一切危害行为负担刑事责任
减轻责任年龄:已满十二周岁不满十八周岁的人犯罪,应当从轻或者减轻处罚。这体现了刑法对未成年人的保护和教育为主、惩罚为辅的原则。未成年人在这个阶段身心发育尚未完全成熟,对事物的认知和判断能力有限,容易受到外界因素的影响和诱惑,所以对他们的犯罪行为给予从轻或减轻处罚,有助于他们更好地改造和回归社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