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重婚罪中的“夫妻名义长期共同生活”如何认定?

判定同居关系是否构成重婚罪,需从以下几个关键方面考量:
存在合法婚姻关系:这是构成重婚罪的前提条件。

以夫妻名义共同生活:这是判断同居关系构成重婚罪的核心要素。具体表现为:

要获取证明双方以夫妻名义长期共同生活的证据,可从居住情况、社交活动、经济往来等方面入手,具体如下:
居住情况证据:可收集双方共同居住的房屋租赁合同,若合同上有双方签名或填写的关系为夫妻,能直接证明共同居住事实。水电费、物业费缴费凭证也很重要,显示双方共同承担生活费用可作为辅助证据。此外,拍摄双方共同出入住所的照片或视频,以及请物业、居委会出具证明,证实两人长期以夫妻名义共同居住,都有助于证明该事实。
社交活动证据:留意双方参加社交活动的相关记录,如共同出席亲戚朋友聚会、婚礼等场合的照片、视频,若画面中双方以夫妻身份相互介绍或表现出夫妻间的亲密互动,可作为证据。同时,亲戚、朋友、邻居的证人证言也有证明力,他们若能证实长期看到两人以夫妻名义参与社交活动,将对认定事实有帮助。另外,双方在社交平台上发布的内容,如文案中以夫妻自居、展示夫妻生活状态等,也可作为辅助证据。
经济往来证据:查看是否有联名存款账户、共同购置房产或车辆等财产的相关合同、文件,若房产、车辆登记为双方名字,能有力证明经济上的关联。银行流水记录也可作为证据,显示双方共同支付房贷、水电费等生活费用,或者有共同理财、资金往来等情况,可体现经济上的共同管理和使用。
生育子女相关证据:如果育有子女,孩子的出生证明、疫苗接种记录、户口本等文件上登记的父母关系可作为重要证据,证明双方以夫妻名义共同抚养孩子。另外,为孩子办理入学手续、就医等过程中以夫妻身份签字的相关材料,也能辅助证明。
日常称呼与行为证据:收集双方之间的书信、聊天记录等,若其中有以夫妻专用称呼相称,或提及夫妻关系、共同生活计划等内容,可作为证据。在一些重要文件、证件上填写夫妻关系的记录,如在医院就医时登记的家属关系为夫妻,也可作为辅助证明材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