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未成人法律援助


未成年人法律援助是指由政府设立的法律援助机构组织法律援助人员,为经济困难或其他符合条件的未成年人提供免费的法律服务,以保障其合法权益的法律保障制度。
适用范围:一般包括请求给付赡养费、抚养费、扶养费;请求支付劳动报酬;主张因见义勇为行为产生的民事权益;刑事诉讼中可能被判处无期徒刑、死刑的案件;请求国家赔偿的案件等。
申请条件
未成年人自身因经济困难,无法支付法律服务费用,需向法律援助机构提交经济困难证明,如家庭收入状况证明、低保证、特困证等。
未成年人所涉及的案件属于法律援助范围。
申请流程:
准备申请材料,通常需要提供本人的身份证明,如身份证、户口本等;如果是法定代理人代为申请,还需提供法定代理人的身份证明及与未成年人的关系证明;同时,要详细说明申请法律援助的事由和案件情况,包括案件的基本事实、争议焦点等。
向有管辖权的法律援助机构提出申请。可以前往当地的法律援助中心,也可通过法律援助机构的官方网站、电话等方式进行申请。申请时应填写法律援助申请表,并如实提交相关材料。
法律援助机构会对申请进行审查。如果符合法律援助条件,会给予批准,并指派法律援助人员为未成年人提供法律服务;如果不符合条件,会书面告知不予援助的理由。
相关规定和要求:
法律援助机构指派未成年人案件时,应当优先指派熟悉未成年人身心特点、熟悉未成年人法律业务的承办人员。未成年人为女性的性侵害案件,应当优先指派女性承办人员办理。
法律援助承办人员在与未成年人沟通时不得使用批评性、指责性、侮辱性以及有损人格尊严等性质的语言;会见未成年人,优先选择未成年人住所或者其他让未成年人感到安全的场所;会见未成年当事人或未成年证人,应当通知其法定代理人(监护人)或者其他成年亲属等合适成年人到场。
保护未成年人隐私权和个人信息,不得公开涉案未成年人和未成年被害人的姓名、影像、住所、就读学校以及其他可能推断、识别身份信息的其他资料信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