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财产损害赔偿责任

因侵权行为致使他人财产遭受损失,侵权人依法应当承担的赔偿责任。以下是具体介绍:

法律依据:《民法典》第一百一十三条规定了民事主体的财产权利受法律平等保护。第一千一百六十五条明确了过错责任原则和过错推定责任原则,为确定财产损害赔偿责任主体提供了依据。第一千一百八十四条规定,侵害他人财产的,财产损失按照损失发生时的市场价格或者其他合理方式计算。

责任构成要件:一般需具备侵权行为,如故意损坏他人财物;存在财产损害事实,如财物损毁、价值减少等;侵权行为与财产损害之间存在因果关系,即财产损害是由侵权行为直接导致的;若适用过错责任原则,还需侵权人主观上有过错。

赔偿范围:包括直接损失,如财产损毁的修复费用、重置费用等,也涵盖间接损失,如因财产受损导致的经营利润损失等,但间接损失需证明其与财产损害之间存在因果关系且具有合理性。

赔偿方式:以恢复原状为首要原则,即尽可能使受损财产恢复到受损前的状态,如将损坏的物品修复。若无法恢复原状,则按受损财产的实际价值进行折价赔偿。

赔偿数额确定:需依据相关证据,如财产购买凭证、维修发票、损失清单、鉴定报告等。若双方对损失金额存在争议,可共同委托专业的评估机构对受损财产进行评估定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