自然人生前自愿表示在死亡后,由其执行人将遗体的部分捐献给医学科学事业,或生前未表示是否捐献意愿的自然人死亡后,由其直系亲属将遗体的全部或部分捐献给医学科学事业的行为。以下是具体介绍:
捐献种类:
活体捐献:健康的成年人可以将自己的一个肾脏或部分肝脏捐赠给三代以内的亲属或配偶。活体捐赠者首先必须是绝对自愿的,而且必须经过医院的检查和公证处的公证才可以进行捐赠。
尸体捐献:器官来自一个刚刚去世的人,他 / 她在生前表示愿意在死后捐赠器官,用于救助那些濒临死亡、需要接受移植手术的病人。
捐赠标准:中国公民逝世后器官捐献有三类标准,即中国一类(脑死亡后器官捐献)、中国二类(心脏死亡后器官捐献)和中国三类(脑 - 心脏双死亡后器官捐献)。
捐赠条件:自然人愿意死亡后捐献器官的,应当有同意捐献的书面证明;只有同意捐献的口头意思表示的,需根据不同情况,有其配偶、父母、成年子女等相关人员以及二名医师的书面证明。同时,患有严重的细菌、真菌和病毒的全身感染、颅外恶性肿瘤、HIV 感染等疾病的,通常不适合器官捐献。
捐赠范围:
细胞捐献:从一个健康人的体内提取有活力的细胞群,输入另外一个需要救助的病人体内,典型的是捐赠骨髓以救助需要骨髓移植的病人。
组织捐献:可将人体的皮肤、眼角膜、骨骼、肌腱、血管、神经等组织捐赠给需要救助的病人。
器官捐献:将某个仍然保持活力的器官捐赠给另外一个需要接受移植治疗的病人,如心脏、肾脏、肝脏等器官移植。
捐赠流程:所在地地方红十字会登记,也可委托医疗机构进行登记。中国公民逝世后器官捐献主要流程包括报名登记、捐献评估、捐献确认、器官获取、器官分配、遗体处理、人道救助、捐献文书归档等 8 个环节。
根据《人体器官捐献和移植条例》,人体器官捐献应当遵循自愿、无偿的原则。任何组织或者个人不得强迫、欺骗或者利诱他人捐献人体器官,不得获取未满 18 周岁公民的活体器官用于移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