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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化和旅游部公布2025年第三批旅游市场强制消费问题典型案例

处”等言论强迫游客消费。云南漫天星国际旅行社有限公司的行为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旅游法》第一百条第(三)项的规定,陆某某的行为违反了《导游人员管理条例》第十六条的规定。2025年7月,昆明市文化和旅游局对云南漫天星国际旅行社有限公司作出吊销旅行社业务经营许可证的行政处罚。2025年8月,昆明市文化和旅游局对陆某某作出罚款5000元的行政处罚。

  案例十一:以“对赌”模式接待游客及导游强迫购物案

  任您游国际旅行社(云南)有限公司通过先走行程、后支付费用的“对赌”模式接受上游陈某某(另案处理)交客,组织97名游客参加“昆明-大理-丽江6天5晚”旅游行程,通过安排游客购物获取回扣,行程中因游客购物消费未达到预期目标与陈某某发生团款争执,造成游客滞留。任您游国际旅行社(云南)有限公司的行为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旅游法》第三十五条第一款的规定。2025年8月,昆明市文化和旅游局对任您游国际旅行社(云南)有限公司作出没收违法所得、吊销旅行社业务经营许可证的行政处罚,对工作人员乐某作出罚没2000元的行政处罚。

  案例十二:导游私自承揽业务及擅自安排购物案

  郭某在未受旅行社委派的情况下为4名游客提供导游服务,带团过程中在普陀山景区擅自安排购物活动。郭某的行为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旅游法》第四十条、《导游管理办法》第二十三条第(三)项的规定。2025年8月,舟山市综合行政执法局对郭某作出罚没3000元、暂扣导游证7日的行政处罚。

  案例十三:非法网络招徕游客案

  周某在未取得旅行社业务经营许可证、未受旅行社委托的情况下,通过微信招徕2名游客参加“九寨沟-黄龙3日游”行程,将游客交给旅行社组织、接待并收取旅行社返利。周某的行为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旅游法》第二十八条的规定。2025年8月,张家界市永定区文化旅游广电体育局对周某作出罚没10000元的行政处罚。

  案例十四:安排无证人员提供导游服务及擅自安排购物场所案

  彭某、谭某某(均未取得导游证),受贵州领行旅行社有限公司委派为旅游团队提供导游服务。彭某在未与游客协商的情况下,带领游客前往黔康工业园内购物场所购物。贵州领行旅行社有限公司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旅游法》第三十四条、第三十五条第二款、第三十七条的规定,彭某、谭某某的行为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旅游法》第三十七条的规定。2025年7月,安顺市文体广电旅游局对贵州领行旅行社有限公司作出没收违法所得,吊销旅行社业务经营许可证的行政处罚,对工作人员张某作出罚没30000元的行政处罚,对彭某、谭某某分别作出罚没1000元的行政处罚。

  案例十五:负团费接待游客及安排购物获取回扣案

  湖南途顺国际旅行社有限公司通过某社交平台以780元/人的团款招徕4名游客参加“九寨沟-黄龙3日游”行程,并将游客转交给四川省中国国际旅行社有限公司成华六分社组织、接待,向四川省中国国际旅行社有限公司成华六分社收取定金、“人头费”等共计4040元。湖南途顺国际旅行社有限公司的行为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旅游法》第三十五条第一款的规定。2025年7月,张家界市永定区文化旅游广电体育局对湖南途顺国际旅行社有限公司作出罚没50000元、责令停业整顿30日的行政处罚,对法定代表人覃某作出罚没3000元的行政处罚。

  该案中,四川省中国国际旅行社有限公司成华六分社组织15名游客参加“九寨沟-黄龙”旅游行程,收取团费共6015元,向网络招徕公司支付“买团费”共8220元,并从行程中安排的购物店获取回扣13706元。四川省中国国际旅行社有限公司成华六分社的行为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旅游法》第三十五条第一款、第二款的规定。2025年8月,成都市文化广电旅游局对四川省中国国际旅行社有限公司成华六分社作出罚没80000元、责令停业整顿30日的行政处罚,对负责人赵某作出罚没4000元的行政处罚,对导游高某某作出罚没3000元、暂扣导游证7日的行政处罚。

  案例十六:非法招徕游客、非法买卖经营资质及向不合格供应商购买服务案

  刘某某在未取得旅行社经营许可的情况下,通过某社交平台以“悦达假期”名义发布旅游线路产品信息,借用菏泽齐鲁旅行社有限公司、山东悦徒国际旅行社有限公司的资质与游客签订包价旅游合同,同时接受济宁市兖州区山水国际旅行社有限公司、东营市记忆之旅旅行社有限公司委托为游客提供旅游接待服务,组织、接待28名游客参加“南京扬州纯玩3日游”旅游活动。行程中因刘某某未支付大巴车司机费用造成游客被“甩团”在高速公路服务区,游客合法权益被侵害。

  刘某某的行为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旅游法》第二十八条的规定,菏泽齐鲁旅行社有限公司、山东悦徒国际旅行社有限公司的行为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旅游法》第三十条的规定,济宁市兖州区山水国际旅行社有限公司、东营市记忆之旅旅行社有限公司的行为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旅游法》第三十四条的规定。2025年4月,菏泽市文化和旅游局对菏泽齐鲁旅行社有限公司作出罚没11000元、责令停业整顿30日的行政处罚,对工作人员陈某某作出罚款3000元的行政处罚。2025年7月,日照市东港区城市管理和综合行政执法局对刘某某作出罚没30962元的行政处罚。2025年8月,东营市文化和旅游局对山东悦徒国际旅行社有限公司作出罚没11100元、责令停业整顿30日的行政处罚,对法定代表人刘某某作出罚款2500元的行政处罚;对东营市记忆之旅旅行社有限公司作出罚没6700元的行政处罚,对工作人员丁某作出罚款2000元的行政处罚。2025年8月,济宁市兖州区文化和旅游局对济宁市兖州区山水国际旅行社有限公司作出罚没6400元的行政处罚,对工作人员牛某作出罚款2000元的行政处罚。